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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继3·15晚会被曝光公关后得喜讯!

央视3·15晚会现场实验曝光,通过“人脸识别”竟能登录他人APP?只要先使用P图软件进行“换脸”,便可直接通过换脸后的照片顺利完成身份验证,进入他人的账户!也就是说,如果这是一个支付系统,已经被人通过假的人脸识别方式入侵了!


现在90%以上的人会使用包括微博或者微信在内的这些社交软件,而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自己的照片经过技术处理后便可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暴露安全隐患。


看到这里,所有人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了一个名字:支付宝!


节目播出后,支付宝方面立即做出回应,支付宝只对在当前手机上用密码登录成功过的用户才开放人脸登录,不会出现只通过人脸信息就在新手机上登陆成功的情况。


支付宝承诺,任何通过照片处理实现人脸登录,导致账户被盗的,支付宝会全额予以赔付。


支付宝回应同时以“自黑”的方式问大家:你们都觉得我躺枪了吗?



如此霸道,强势并且还带着一丝委屈的问话。让支付宝受到广大网友的支持。就连高沃小知也忍不住点赞了呢!


尽管被曝光,公关做的确是很到位!如此“支付宝”行事果然不一般!


继3·15曝光公关获赞后,支付宝也没有闲着,随即报道称“支付宝”与“欧付宝”的官司打赢了。


3月16日台湾《苹果日报》消息:去年,阿里巴巴集团因质疑台湾首家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欧付宝”的“All付宝”商标,近似该集团“支付宝”注册商标,向台“经济部”诉愿成功,欧付宝不服,提出行政诉讼,但台知识产权法院仍指两公司商标、服务类似,且先注册的“支付宝”已是国际著名商标,后注册的“All付宝”商标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今判决欧付宝败诉。



阿里巴巴集团早在2009年就向台湾“智慧财产局”申请注册“支付宝”商标,欧付宝公司则在2012年7月获准注册“All付宝”商标。事后阿里巴巴认为两商标近似,向智财局申请评定不成立,转向“经济部”诉愿成功,“经济部”认为有理由,撤销原处分,要求智财局重作处分,使得欧付宝“All付宝”商标面临撤销危机。


欧付宝与旧版的支付宝商标


欧付宝不服诉愿结果,向智财法院提行政诉讼,强调该公司已是岛内著名第三方支付业者,并且该商标的“All”是公司名称“欧”的英文谐音,“ALL PAY”及“付宝”都是付款,也有付款的珍贵工具涵意,而“付宝”近年更被大众所常用,中国大陆也常用做商标,识别性不高,并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要求智财法院撤销“经济部”的诉愿决定。


“欧付宝”标志形象


智财法院认为,两商标都有“付宝”或“付宝”两字,“宝”还是“宝”的简写,另英文则是“ALL PAY”或“Alipay”,也仅有一字之差,外观极为相近,认为两商标近似度颇高。此外,两商标指定商品服务大都一致,而《商业周刊》也曾报导指出“支付宝”2011年总交易金额高达新台币4兆3千亿元,为全球第一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每年至少有365万件货物流向全台湾大街小巷。


加上台湾颇多网络商店在淘宝网、新浪网销售产品,都使用“支付宝”服务和中国大陆消费者交易,阿里巴巴所属的“台湾淘1站”也让台湾消费者使用“支付宝”在淘宝网购物,可见“支付宝”商标早已被台湾相关事业及消费者普遍熟悉。


虽然欧付宝公司主张中国大陆尚有“e付宝”、“百付宝”等商标,不过,台智财法院指出,该两商标也被中国大陆认定跟“支付宝”冲突而不能注册,更何况台湾《商标法》是“国内法”,要保护台湾民众,自应以台湾消费者认知为为准,因此认定“欧付宝”商标已造成台湾消费者混淆误认,今判欧付宝败诉。欧付宝仍可上诉。


看到上边的报道,高沃小知不禁感叹:一个大品牌公司必定有完善的知识产权团队和强大的公关队伍!而这所有的一切都为公司创造了软效益,硬实力!

试想,如果支付宝没有提早在台湾进行商标注册,如果支付宝没有在公众心中占据重要地位,其后果必定是“支付宝”与“欧付宝”在第三方支付大战中失去战略要地,损失可想而知!


阿里巴巴集团提早进行“支付宝”商标海外布局,宣传公关造势,在消费者心中获得较高知名度,都是其赢得“欧付宝”商标诉讼案的有力保障!这给我们广大创业者以启示: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重视商标、专利布局,重视知识产权维权,才能使企业走的更高更远,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是没有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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